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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出口日本不再享受关税优惠

公司动态 2019/4/2

日前,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根据日本驻华大使馆通报,日本财务省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不再给予中国输日货物普惠制关税优惠。

一、自2019年4月1日起,海关不再对输日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及相关日本进料加工证书。

二、如输日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明文件,可申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特惠关税简称特惠税又称普惠制优惠关税,是指工业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出口的制成品的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优惠关税,是在最惠国关税基础上进一步减税以至免税的一种特惠关税。这项政策有利于帮助受惠国增加出口,促进工业化和经济发展。

影响

按照日本最新的普惠制政策,2019年起35%-90%以上的我国原产有机化学品、塑料制品等传统优势产品将不再享受日本普惠制待遇。由于之前日本给予的关税优惠平均约为3%,这就意味着每年约120亿美元的输日本商品的关税平均税率整体上浮约3个百分点,部分产品甚至上浮高达10余个百分点。据估算,日方进口关税税率的提升导致我国输日货物的关税成本增加近3亿美元,将一定程度削弱我出口产品在日本市场的竞争力。

纺织业、机电业首当其冲

据统计,纺织品等劳动密集型中国产品在日本进口市场的占有率达到60%以上,日本普惠制取消后的关税上涨效应,中国纺织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首当其冲。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在取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同时,却保留了越南、柬埔寨、印尼、孟加拉等东南亚国家的普惠制待遇。而这些国家正是我国商品在日本纺织品及原材料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近年来,由于我国劳动力成本及物价水平不断上涨,纺织等行业用工成本平均高出东南亚国家1-3倍。日本普惠制新政实施后,我国纺织品及原材料在日本的进口关税税率将比上述国家高1.06-14.2个百分点,我国相关商品在日本市场将面临更加严峻的竞争形势。

与此同时,我国机电产品作为对日出口的另一主要产品,依然由在华日资企业占主导地位。众多日本企业从中国进口原材料,或将中国作为生产基地生产产品后返销日本,不能享受普惠制待遇将使这些日本企业的生产基地布局和产品价格受到影响。

在华日资或转移

在全球价值链和现行的关税制度下,目前不少日企在中国设有生产基地,已建立了全球化的生产流通体系。据日本贸易振兴机构调查显示,随着劳动力成本及物价水平不断上涨,日本普惠制即将毕业的负面效应加速发酵,日资企业撤出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日资企业拟缩小投资规模、撤出或转移到第三国的比例已超过10%。

采取多元策略应对负面影响

第一,充分利用自贸协定享受关税减免,规避普惠制优惠取消对我国出口贸易产生的影响。目前,中国已签署自贸协定14个,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初步形成了周边自由贸易平台和全球自由贸易网络,这为企业打开了更广阔的国际市场,出口企业应善加利用。

第二,出口企业可采取市场多元化策略,积极开拓欧盟、日本等传统市场之外的新兴市场,如其他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与哈萨克斯坦等国家,以继续享受普惠制优惠。

第三,政府加大资金扶持和政策倾斜力度,引导企业充分发挥在劳动力素质、产业集群、配套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加快产业升级、科技开发和自主品牌建设,努力培育以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力,将低成本优势转变为产业链齐全、人才集聚、市场巨大等要素的综合优势,逐步摆脱对价格优势的依赖。

第四,我国企业应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的战略布局,加快产能走出去的步伐,到仍然享受普惠制待遇的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投资建厂,将工业生产转移到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将原料和零部件出口至上述国家,深加工后再出口到普惠制给惠国,“曲线”利用普惠制原产地规则,继续享受普惠制带来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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